1、应作如是观。如实地观察这个世界。
2、照见因缘合和是世间一切现象背后的本质。而非是分别和有所助的世界。
3、努力思维却不可捉摸,似是而非,好像是这样,又不得要点。
4、一切规律现象如此这般都是表象,而非实相。
5、应是无因果,无阴阳,无生死,无道德,无对错,无物质,无意识。因为这些都是分别,是我们“见异思迁”的表现,是我们“过分执着某一面”的表现。
6、应是无法则,无规律,无科学之一切理论,无实践之一切认识。这些的本质都是“因缘和合”,而非实相。但是虽然是妄相,也是实相的一种表现,是实实在在的有。只是这个实实在在的有,不是你看到的那样,而是实相。
7、一切你欲所住处,皆是妄果,而非实相。
8、不是凡事都有理由的。不同的性格,是不同的因缘合和而表现出的相同形式而已。你可以找到理由,但是这个理由不是究竟理由。因为本没有理由。
9、大乘是某种自指。发生后别人也以你为果。别人住在了你的果上。所以我们应该不去造这个果。而我们造出来的往往是恶果。
10、只有因缘合和才能让一个人开心,让一件事情成,让其有。而不是你的作为。及事情发送后,你的一切焦灼、热情或是执着都是不起作用的。
11、你的作为本身也是因缘,因为无目的,所以显得事与愿违。因为你愿不得。
12、所以让一个人开心就是,多让他能开心的果聚集在他周围。而有时候他还是不开心,也是因缘合和没有目的的体现。果往坏处走,积起来了,你也得受。这就是“无明”的道理。
13、而好坏也是果,果本无好坏。你有所住而成好坏。
14、别人住于你的坏果,那么你就让这个坏果尽快的化解。此为改进。
15、因为因缘合和无差别,一切差别于人之所住。故所有惯性系下的规律一样。
16、阴阳,八卦都是象。是看破这个世界表面的接近实在的存在状态。
17、凡是不找原因,而是承认存在的事实。不是因为你伤心才有激素分泌,而是你分泌才会不开心,这说明了无明。
18、因果的概念,可能是我们强加的,和意识的妄相
。19、所以所谓的有,我们不是要说他为什么有,而是他就是有。生物不是为了适应环境才这样的,而是他就是这样。所以所谓环境选择的实质是,他存在。他有,他的有不是为了什么。他的存在是无明的!是因缘和合的表现。
20、要理解这个可能是能用“恰好”来形容。而这个恰好的本质就是“有”和存在。
21、所以,这就解释了那些小概率的事件是一定会发生和有的!不是因为概率小,而是你再用一般的智慧看的时候,显得不和逻辑不和因果而已。而这恰好证明了“因缘无明”。常住因果故而有明。
22、一切恰巧都是你的因缘合和,你的一切状态都是恰巧,你恰巧生,恰巧死。
23、恰巧的意思是你当下不能使其更好,也不能使其更差。你必须沿着或保持着恰巧才能“有”,而恰巧不是不能改变。而是一种纠缠的状态。一方确定,另一方也必来恰巧。
24、所以不是因果而是“我行则必来”。我所在周遭必来。周遭所现,我必来。以是恰巧。
25、而当我们相互作用的时候就一个持续的来去来去,来来去去,去去来来。
26、而后,先果后凑因,也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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