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法师:自力与他力的融合 ※ 作者: 大航法师 认为在探讨自力与他力的融合时,应该先将这个问题立基于佛法的根本,不可跳脱佛法三法印的基本观念,不管是自力或他力,如果不能与这个基本观念相吻合,这个“佛法”是值得商榷的。三法印的基本内涵就是“缘起”,谈自力与他力的融合,也须会通于它们都是缘起的,基准点立稳,这个讨论的大方向和答案才会出来。所以,思考这个问题必须符合三法印,从缘起法的角度去寻求自力与他力的融合。 谈到这个问题点,大家经常在讨论的,会认为所谓佛法的他力,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若否定他力,那么连自力也不存在。因为若自力可以存在,自力也是自性见,如果以自性见来否定他力不可能存在,那自力又立足何处?如果一味的反他力,也须反思这个自力如何定位。 佛法在开演的时候,它有几个角度,《大智度论》里面提及“四悉檀”,佛法应化世间,不是一味的直接讲“了义谛、第一义谛”,它也讲到“世界悉檀、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此三悉檀姑且称之为“世俗谛”,若第一义谛是言语道断,则种种教法,乃至一切语言的教法皆当视为方便施设,佛法流传皆是靠此应于世俗方便施设的教化而成就的。 现今许多人皆以《阿含》为最根本的教理,然其教法也认定“必须仰仗善知识的教导”。在现实当中,不管是那个时期的佛教及教典,我们承认有外在的力量在影响我们,否则佛陀的说法将与我们毫不相干。既然承认佛陀对我们的“影响力”,不管此影响力,是否等于净土中佛陀的本愿力,此一影响的机制、形式,就具有他力的作用了。如果我们承认这个由外来的影响的话,他力就有存在、被允许、被包容的可能性。 自力的说法也是依世俗谛而来的,若就第一义悉檀、第一义谛来讲,“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那“自”是从那里安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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