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节录自《沙马内拉学处》一书中对沙马内拉十戒的解释。十戒尼出家十戒的持犯跟此十戒相同,而伍波萨他八戒法也与此十戒的前面九条相同,只不过是把第七、第八学处合二为一而已;在家居士的五戒则相当于前面的五条学处,不过把第三离非梵行学处改为离欲邪行学处。以下将根据《律藏》(Vinaya-pi?aka)、律注《普端严》(Samantapàsàdikà)、《疑惑度脱》(Ka?khàvitara??)和《小诵注》等圣典及义注,对十戒法的每一条学处,依文句分别、违犯条件与不犯三部分进行解释:
一、离杀生学处(Pà?àtipàtà verama??)
离杀生学处,有时也译为不杀生戒。也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生,巴利语pà?à,直译为息生、有息者,即有呼吸的生命。凡是拥有命根的蕴相续,或者执取该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称为生。生包括:1.人(manussa) 凡投生于人趣者,从初入母胎的第一个心识(结生心)开始,直到死亡这一段期间都称为人;2.畜生(tiracchàna) 象、马、牛、狗、鸡,乃至蚊虫、蚂蚁等皆是;3.非人(amanussa) 如亚卡(yakkha,夜叉)、饿鬼(peta)、龙(nàga)、天神(devatà)等。由于植物并没有命根,只属于无意识的非执取色(anupàdinna r?pa),并非生,故不包括在内。
杀生是指故意夺取有息者的生命。自杀也属于杀生。杀生的方式既包括自己亲手杀、教他人杀,也包括通过赞叹或鼓励而使对方死亡,以及堕胎等。
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生:1.生命;2.知道是生命;3.存有杀心;4.付出努力;5.由此而死。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非故意他并没有想:我要以这样的方法来杀死它 (他)。在没有杀害意图的情况下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时失手掉落石块,不小心压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并不知道通过这样它(他)将会死。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只狗因而被毒死。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并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当有人生病时拿药给病人吃,他因此得并发症而死。 4.疯狂者由于胆汁等的关系而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亚卡等的关系而使心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出现时,他都无法分辨好坏。以此为判定的标准。(Pr.A.66, 179)
二、离不与取学处(Adinnàdànà verama??)
离不与取学处,有时也译为不偷盗戒。也就是戒除偷盗的学处。不与取,巴利语adinnàdàna。由adinna(没有给与的)+ àdàna(拿取)组成。凡任何属于他人所有之物,未经物主的允许而取为己有者,即是不与取。
具足四个条件构成不与取,即:1.属于其他人类所有的物品;2.明知为他人所有之物;3.以盗心;4.偷取。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1. 己物想误以为是自己的而拿取了别人的物品。因为没有盗心,所以不犯。2. 亲厚取拿取亲厚者的物品。3. 暂时取在拿取之时想:我将会归还我将会补偿而暂时借取。4. 粪扫物想而取在垃圾堆等看到物品,想:这是没有主人的丢弃物而拿取。5. 疯狂者。6. 心乱者。7. 极度痛苦者处于极度痛苦的状态而什么都不知道。
三、离非梵行学处(Abrahmacariyà verama??)
离非梵行学处,有时也译为不淫戒。也就是戒除性行为的学处。梵行,巴利语brahmacariya的直译。意为清净、尊贵、值得赞叹的行为;或如清净、尊贵的诸佛、独觉佛、出家圣弟子等清净者们的生活方式。有三种梵行:第一、佛陀的教法;第二、出家修行的生活;第三、避免两性行为的独身生活。在这里的梵行是指第三种。非梵行,巴利语abrahmacariya,为梵行的反义词,即性交、交媾、性行为、淫欲法、不净行,是指以染污心发生两性交媾的行为。性交的对象包括人、非人和畜生。性别则包括男性、女性、两性人和黄门。
具足两个条件即构成非梵行:1.以从事之心;2.以道入道。以从事之心受乐之心。无论是插入时、插入后、停住或拔出的任何一时中受乐者,即构成违犯。以道入道以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之道。若性交的对象是女人、女非人、雌性畜生或两性人,道是指阴道 (生殖器、女根)、肛门和口三道;若性交的对象是男人、男非人、雄性畜生或黄门,道是指肛门和口二道。无论性交的对象是异性还是同性,当他们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并且受乐,即构成违犯。所谓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是指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之道,即使达到芝麻子大小的程度,也已构成违犯。假如自己的肛门接受他人生殖器的插入,也是以道入道。同时,性交时不论有无使用保险套,皆犯。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1. 不知熟睡或昏迷时即使遭攻击也不知道。2. 不受乐即使知道,但完全没有享受,完全不接受。3. 疯狂者。4. 心乱者。5. 极度痛苦者。
四、离妄语学处(Musàvàdà verama??)
离妄语学处,有时也译为不妄语戒。也就是戒除说虚妄不实话语的学处。妄语,巴利语musàvàdà,又作虚诳语,是指心口相违,说虚妄不实的言语。如没有看见、听到、感觉及不知道,却说看见、听到、感觉及知道,欺骗他人。说虚妄语除了用口头说出之外,也包括书写及打手势等身体语言,凡是由心存欺骗而作出的行为或语言皆构成违犯。
建议受持离妄语学处者也应避免以下三种语言:1. 两舌(pisu?àvàcà) 搬弄是非,向A传B的是非,向B传A的是非,离间亲友。2. 恶口(pharusàvàc&ag
[1][2][3]下一页
rave;) 骂詈咒诅,使他人难堪。3. 绮语(samphappalàpa) 毫无意义的世俗浮辞,能增长放逸、忘失正念的话题。具足两个条件即构成妄语:1. 心存欺骗;2. 以各种方法使人明白。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1. 因冲动等未经思考而急速说出。由于无欺骗之心,所以不犯。2. 欲说此而误说成彼由于愚钝等原因,使所说的内容与想要说的不同。3. 疯狂者。4. 心乱者。
五、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学处(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à verama??)
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学处,有时也译为不饮酒戒。诸酒类,巴利语surà-meraya-majja,直译为谷酒、花果酒、酒类。也就是戒除饮用各种酒类的学处,并且包括各种麻醉毒品。谷酒(surà) 以稻米、糯米等所酿制之酒;花果酒(meraya) 以花、果实等所酿制之酒;酒类(majja) 只是前面两种酒,以饮之会醉之义为酒类。凡其他任何饮之会醉的,服用了会导致失去理智、神志迷乱的物品,皆称为酒类。放逸之因(pamàda??hàna) 导致放逸的原因。凡是有心服用这些酒类之后,由此而导致陶醉、放逸,称为放逸之因。此学处也包括禁止使用一切消遣性的麻醉物和毒品,例如:鸦片、大麻、摇头丸、迷幻药等。
具足三个条件即构成违犯此学处:酒 (麻醉品);现起想要迷醉、消遣之心;3. 饮(使)用。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1.不知道以为是水或其他饮料而误喝。2.饮用不是酒而有酒色、酒香、酒味的咸酸酱、苏打(sutta)或醋等。3.为了治病而服用混合有少量酒或吗啡、鸦片等的药品。4.为了调味而加入少许酒于肉汤等之中。但如果加入太多酒而使之有酒色、酒香、酒味,喝了则犯。5.疯狂者。6.心乱者。
第八节、持戒的功德(S?lànisaüsa)
一、在《法句经》第54-57偈中佛陀说:花香不能逆风送,栴檀.答嘎拉.茉莉。善者之香逆风送,善人之香飘诸方。栴檀.答嘎拉,青莲.瓦西其,如是诸香中,戒香为最上。栴檀.答嘎拉,此等香甚微。持戒香最上,上飘于天界。具足诸戒行,住于不放逸,正智解脱者,魔不知其道。
二、在《增支部布施再生经》(A.8.4.5)中佛陀说:诸比库,持戒者的心愿能因[戒]清净而成就。
三、在《中部若希望经》(M.6)中,佛陀说持戒者能够成满所愿:假如比库希望:愿同梵行者们喜欢、满意、尊重和尊敬我。希望:愿我能获得衣、食、坐卧处、病者所需之医药资具。希望:愿我受用衣、食、坐卧处、病者所需之医药资具,能使那些行[布施]者有大果报、大功德。希望:愿已故、去世的亲族、血亲们以净信心忆念我时,能使他们有大果报、大功德。等等,他就应当完全持戒。(M.6 / A.10.8.1)
四、在《长部大般涅槃经》(D.16)中又提到,持戒者因具足了戒,能在今生和来世获得五种功德,即:⑴、具足戒的持戒者因为不放逸而获得大财富;⑵、持戒者以具足戒而善名远扬;⑶、具足戒的持戒者无论走近哪一众中:若刹帝利众、若婆罗门众、若居士众、若沙门众中,走近时都有自信而不羞愧;⑷、具足戒的持戒者临终不昏迷;⑸、具足戒的持戒者身坏死后往生于善趣、天界。
五、佛陀还说到持守净戒上生天之因:诸比库,圣弟子具足圣者所喜之戒,无毁、无断、无斑、无杂、自由、为智者所赞叹、无执取、导向于定。诸比库,这是第四福果、善果,能带来快乐,为生天之因,有快乐果报,有助生天,导向可爱、可乐、可意、利益和快乐。(A.4.6.2)
六、《小诵注-阐明胜义》在解释受持五戒能获得的各别果报时说:离杀生能获得[23种善报]:手足健全,身体高大,灵活敏捷,步履稳健,优美,柔软,洁净,勇敢,大力,口齿清楚,受大家喜爱,柔和,友谊不破,大胆无惧,不受侵害,不会受攻击而死,随从众多,容貌端庄,外表俊美,健康少病,快乐无忧,与所喜爱、可意的在一起而不分离,长寿等等。离不与取能获得[11种善报]:大富大贵,丰衣足食,财产无量,获得还没有的财富,已拥有的财产安全,容易获得想要的财富,财产不会被王、贼、水、火、不孝子孙等所败,获得奇珍异宝,世间最上,无所不知,生活快乐等。离非梵行能获得[19种善报]:没有仇敌,一切人所喜爱,获得食物、饮料、衣服、住处等,睡眠安乐,醒来快乐,解脱苦界的怖畏,不会生为女性或不男不女,不忿怒,光明磊落,无惭颜,无愧色,男女互相喜爱,诸根圆满,五官端正,无疑惑,清闲,生活快乐,无飞来横祸,不会跟喜爱的别离等。离妄语能获得[14种善报]:诸根明净,言语清晰、甜美,牙齿整齐洁白,不太粗,不太细,不太短,不太长,所触舒适,口有莲香,随从恭顺,言语受欢迎,舌头如同莲花、青莲花般柔软、红薄,不掉举,不轻躁等。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能获得[30种善报]:很快明了过去、未来、现在所应做的事,正念常现前,不疯狂,有智慧,不懒惰,不愚钝,不懦弱,不迷醉,不放逸,不愚痴,无恐怖,不激愤,无嫉妬,言语真实,不两舌、恶口、杂秽语,日夜无懒惰,知恩,感恩,不悭悋,乐施舍,有戒行,正直,不忿怒,有惭,有愧,见正直,大智慧,具慧,智贤,明辨是非等果报。
七、在《清净道论》中说:Sàsane kulaputtànaü, pati??hà natthi yaü vinàànisaüsaparicchedaü, tassa s?lassa ko vade.住立于[佛]教中的良家子,除了戒更无[他],其功德的界限,有谁能说呢?
戒香实能胜,一切诸种香;飘散至十方,成就不破坏。持戒者为器,敬奉与尊重, 虽作少得多,持戒有大果。现法之诸漏,不害持戒者,持戒者能尽,来世之苦根。若人界成就,及天界成就,对彼具戒者,有愿得不难。此究竟寂静,涅槃之成就,具足诸戒者,心常追随彼。戒为得一切,成就之根本;多种功德相,智者分别之。(Vm.1.21)八、在许多的经典中,佛陀反复强调
上一页[1][2][3]下一页
持戒清净是修习止观的前提、培育定慧的基础、断除烦恼的根本:如是,阿难,诸善戒是为了无悔,有无悔的功德;无悔是为了愉悦,有愉悦的功德;愉悦是为了喜,有喜的功德;喜是为了轻安,有轻安的功德;轻安是为了乐,有乐的功德;乐是为了定,有定的功德;定是为了如实知见,有如实知见的功德;如实知见是为了厌离,有厌离的功德;厌离是为了离贪,有离贪的功德;离贪是为了解脱知见,有解脱知见的功德。阿难,如是通过诸善戒而次第到达至上。(A.11.1.1)如是戒,如是定,如是慧。完全修习戒,能获得定之大果报、大功德;完全修习定,能获得慧之大果报、大功德;完全修习慧,则心完全从诸漏中获得解脱,也即是欲漏、有漏、无明漏。(D.16)修习戒、定、慧三学是断除烦恼、证悟涅槃的次第。如果一位禅修者想要修习止观(samatha- vipassanà),培育增上心学以及增上慧学,他就应先要令自己的戒清净。在戒清净的基础上培育定力,拥有定力的禅修者则能如实知见五取蕴,知见一切诸行的无常、苦、无我。通过培育和提升观智(vipassanà-¤à?a),则能使心解脱烦恼,证悟涅槃。因此,戒清净是修习止观的前提、培育定慧的基础、断除烦恼的根本。
九、若禅修者想要证得禅那、神通与道果,必须在完全持戒的基础上勤修止观:假如比库希望:对于增上心、现法乐住的四种禅那,愿我随愿而得、容易而得、不难而得。希望:对于那寂静、解脱、超越于色的无色[定],愿以[名]身触而住。希望:愿我灭尽三结,成为入流者,不退堕法,必定趣向正觉。希望:愿我灭尽三结,贪瞋痴减弱,成为一来者,只来此世间一次即作苦之终结。希望:愿我灭尽五下分结,成为化生者,在那里般涅槃,不再从那世间回来。希望:愿能断尽诸漏,即于现法中,以自己之智证得与成就无漏之心解脱、慧解脱而住。他应当完全持戒,致力于内心之止,不轻忽禅那,具足于观,增加前往空闲处。(M.6) 禅修者通过修习止业处(samatha kamma??hàna)来培育增上心学。增上心学也称为心清净。心清净包括近行定(upacàra samàpatti)和安止定(appanà samàpatti)两种。近行定属于欲界定,而安止定则是指八种定(a?
?ha-samàpattiyo):四种色界禅那和四种无色界定。无论是要证得近行定,还是要证得四种色界禅那及四无色定,完全地持守戒律是必要的。同样的,完成增上慧学需要修习观业处(vipassanà kamma??hàna),次第地培育观智。当世间观智成熟时,禅修者则能证悟出世间道智。能够断除烦恼的就是道智。道智由低至高又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入流道智(sotàpattimagga-¤à?a)、一来道智(sakadàgàmimagga- ¤à?a)、不来道智(anàgàmimagga-¤à?a)与阿拉汉道智(arahattamagga-¤à?a)。其中,阿拉汉道智能断除一切烦恼,故阿拉汉圣者也称为漏尽者(kh??àsava)。禅修的目标是为了断除烦恼,断除烦恼是由出世间道智执行的。成熟的世间观智是令道智生起的近因,而观智的培育需要强有力的定力。要培育定力,禅修者首先必须持戒清净。因此,在《清净道论》中把戒清净和心清净称为修习慧的根本。(Vm.2.662)十、戒律犹如佛陀教法的命脉,对佛陀正法的住世是如此的重要,所以律注中说:Vinayo nàma Buddhasàsanassa àyu,Vinaye ?hite Sàsanaü ?hitaü hoti.律为佛教之寿命,律住立时教乃住。(Pr.A.)
上一页[1][2][3]
版权所有:久久金刚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