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为法”,即代表着宇宙真相,也就是事物的根本。
所谓“有为法”,即凡是以自己的意识对客观世界进行描述界定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和思想的准则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有为法。
“登上山顶”这个过程是必然的结果,那么这就是无为法;但是A、B、C三人一起登山,A走的是南坡,用杆杖登上去的;B走的是北崖,用锤钉攀上去的;C走的是西壁,用爪犁爬上去的。
他们都登上了山顶,下来以后开始收徒弟,他们都以自己亲自爬上去的经历和工具教他们的弟子,都否定其他两人的做法,并不承认其他两人的成果,那么这些以自己经历为经验来传递的方法,就叫做“有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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