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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长阿含经卷第十七(七)

发布时间:2023-01-10 20:10:27作者:久久金刚经网

时。婆罗门即出彼村。诣尸舍婆林中。至世尊所。问讯已。一面坐。佛为说法。示教利喜。婆罗门闻法已。白佛言。唯愿世尊及诸大众明受我请。尔时。世尊默然受请。

彼婆罗门见佛默然。知已许可。即从坐起。绕佛而去。去佛不远。便起恶见言。诸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成。不应为他人说。但自知休与他说为。譬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是贪恶不善法耳。

时。婆罗门还至。婆罗林已。即于其夜具办种种肴膳饮食。时到。语剃头师言。汝持我声。诣尸舍婆林中。白沙门瞿昙。日时已到。宜知是时。

剃头师受教即行。往到佛所。礼世尊足白。时已到。宜知是时。

尔时。世尊即着衣持钵。从诸弟子千二百五十人俱。诣婆罗林。

剃头师侍从世尊。偏露右臂。长跪叉手。白佛言。彼露遮婆罗门去佛不远。生恶见言。诸有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者。不应为他人说。但自知休与他说为。譬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是贪恶不善法耳。唯愿世尊除其恶见。

佛告剃头师曰。此是小事。易开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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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世尊至婆罗门舍。就座而坐。时。婆罗门以种种甘膳。手自斟酌。供佛及僧。食讫去钵。行澡水毕。取一小床于佛前坐。佛告露遮。汝昨去我不远。生恶见言。诸沙门.婆罗门多知善法。多所证者。不应为他人说。乃至贪恶不善法。实有是言耶。

露遮言。尔。实有此事。

佛告露遮。汝勿复尔生此恶见。所以者何。世有三师可以自诫。云何为三。一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以除烦恼。又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除烦恼。不得上人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不恭敬承事。由复依止与共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得上人胜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烦恼。不得上人胜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使诸弟子不复恭敬承事供养。但共依止同住而已。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坏故狱已。更造新狱。斯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一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

又告露遮。第二师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不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胜法。己业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不恭敬承事。由复依止与共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得除众烦恼。得上人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使诸弟子不复恭敬承事供养。但共依止同住而已。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在他后行。手摩他背。此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二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

又告露遮。第三师者。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除烦恼。又可增益得上人法。而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其诸弟子恭敬承事。依止同住。露遮。彼诸弟子语师言。师今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于现法中可得除众烦恼。少多得上人法。而今于现法中不能除众烦恼。虽复少多得上人法。己利未成而为弟子说法。诸弟子恭敬承事。共止同住。

佛言。露遮。犹如有人舍己禾稼。锄他田苗。此则名为贪浊恶法。是为三师可以自诫。是为贤圣戒.律戒.仪戒.时戒。露遮。有一世尊不在世间。不可倾动。云何为一。若如来.至真.等正觉出现于世。乃至得三明。除灭无明。生智慧明。去诸闇冥。出大法光。所谓漏尽智证。所以者何。斯由精勤。专念不忘。乐独闲居之所得也。露遮。是为第一世尊不在世间。不可倾动。露遮。有四沙门果。何者四。谓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云何。露遮。有人闻法应得此四沙门果。若有人遮言。勿为说法。设用其言者。彼人闻法得果以不。

答曰。不得。

又问。若不得果。得生天不。

答曰。不得。

又问。遮他说法。使不得果。不得生天。为是善心。为不善心耶。

答曰。不善。

又问。不善心者。为生善趣。为堕恶趣。

答曰。生恶趣。

露遮。犹如有人语波斯匿王言。王所有国土。其中财物王尽自用。勿给余人。云何。露遮。若用彼人言者。当断余人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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